相关问答
无论是一次性扣12分,还是累计记满12分,驾驶证都应该被交警扣留了。然后驾驶员应当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1、你应该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2、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驾驶证被扣完12分的,必须在收到通知的15日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学习完后20日内参加科目一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参加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2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