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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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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按照以下承担: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中主要连带责任人和次要连带责任人按责任分担30%的赔偿金。但针对对受害人来说,两者均有连带赔偿责任。当事人所说的主要连带责任人和次要连带责任人,实际上是主要责任人和次要责任人需要连带承担受害人的30%的赔偿金。也就是说,受害人在要求赔偿时,可以向主要责任人或者次要责任人一方要求全部赔偿该30%的赔偿金。预先支付赔偿金的主要责任人或者次要责任人,在赔偿之后,可以按照责任比例向对方追讨。举例:甲为主要责任人负60%,乙为次要责任人负40%,丙为受害一方总共医疗责任损失10万,则丙可以向甲要求赔偿3万赔偿金,甲赔偿之后,可以要求乙还1.2万。
1993年6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的《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若干规定》,其中的第六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 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50%;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20%至40%;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参照上述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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