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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到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考试地,在现居住地预约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已通过的考试科目继续有效。全部科目考试通过后,直接在现考试地领取驾驶...
直接到现有居住地车辆管理处申请变更考试地点,预约现有居住地剩余科目考试,通过的科目继续有效。所有科目通过考试后,直接在现有考试地点领取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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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一点,驾驶证满分是可以异地学习考试的;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扣分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这条规定已经表述的很清楚了,就是可以在发驾驶证的地方和违法的地方进行学习和考试。并且在公安部下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管理系统”统一版中也有“异地满分学习”的模块,供异地满分学习、考试之用;如果不参加学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1、百度搜索打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选择您所在的省市.选考试预约.点击立即注册.填写用户信息,填写您的身份证号码和注册时的手机号码.选择用户类型选择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学员。6、阅读并同意短信验证,点击下一步.点击下一步确认信息正确.选择预约科目、考试地点、预约申请起止时间,输入图片验证码,点击下一步.选择日期和时间系统提供两种预约模式:独立选择考试时间,服从系统安排考试。如果您选择独立选择考试时间的模式,系统将显示用户选择的所有考试时间列表,用户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时间进行预约。如果您选择服从系统安排的考试模式,系统将自动匹配合格的考试时间。选择完成后,单击下一步确认提交.确认再次提交确认信息,确认正确点击完成。
新交规驾驶证没有18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是12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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