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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出口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证明;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身份证;遗嘱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材料:被继承人立遗嘱(遗嘱必须是已经公证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不能认定其真实性)。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向登记机构提交以下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明(原件)、继承权公证书或遗嘱公证书、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办理房产公证事项,除证明遗嘱、赠与书或委托书等单方法律行为,可以在遗嘱人、赠与人或委托人住所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外,其他应在房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
从你所述情形,称不上是在恶意转移财产,或者就算恶意,也并不违法。如果房产过户给你,那房子就是你的了,如果你与对方没有签定书面的你上面提到的附加条件,你是可以要求他们搬出的,但如果你们签定了这样的附加条件,你是不能赶他们走的。如果房产证上加入了你的名字,加入后,如果这套房子只有你和他的名字,那么就等于取得该房子的一半产权,但如果是他父母的名字,那可能只有三分之一的产权。以上只是对你提问的简单分析,或有疑问,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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