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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失踪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配偶主张债权,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债务人失踪满2年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
债务人欠债不还找不到人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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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找到债务人,特别是对方可以执行的财产,起诉后,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财产,主张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即三年的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督促债务人还钱;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以明确还款期限,也可以要求借款人随时返还。
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可以口头通知,也可以书面通知,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如果口头无法通知债务人的,可以挂号信邮寄给债务人,并且写明为债权转让通知,可以说明已经通知到债务人,债权人已经完成通知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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