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
(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恶意抢注商标法条中规定的情况有: 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 2、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3、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恶意抢注行为; 4、以独占公共资源为目的的抢注行为情况。
在以下情况下,企业可以提出异议或无效:1。申请注册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申请注册不同或不同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翻译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2、未经授权,代理人或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注册代理人或代表人的商标。申请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申请人与他人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知道他人商标存在的情况。3、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先注册他人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他人恶意抢注商标不分类别,只要是符合恶意抢注的情况的不管是哪一类的商标都会被认定为是恶意抢注。“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9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