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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2、司法鉴定机构对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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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什么样的鉴定,是伤情还是伤残鉴定,必须是伤情稳定,不再有变化时方可出具鉴定。如果伤情治疗不稳定,以后伤情或功能可能有变化,鉴定是不能出具的。伤势轻微、很快就好转的,可以数天之内就可以出具鉴定的,如果伤情变化有一个过程,如功能恢复情况的,一般是最少三个月以后出具。伤势重、病情恢复缓慢的,如植物人等的伤残鉴定,鉴定时间会更长,有的可以超过一年方可出具鉴定。
按照规定,法医鉴定人在接案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除因功能性损伤需要有观察伤情变化期限的)向办案单位送出;疑难案件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向办案单位送出;如伤情复杂不易下结论,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鉴定机构移送。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2、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后多久出结果问题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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