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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可以作出补偿协议,只要双方对于补偿达成一致条件,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有效。双方签署就是有效的。但是离婚后作出的补偿,是属于对方...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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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文所说,离婚补偿是夫妻双方就经济补偿达成的一致意见,因此,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公平、无欺诈、胁迫情形的,都属于有效的离婚补偿协议。离婚补偿协议是以离婚为目的的,也就是以离婚为成立要件,不离婚的,双方签订的离婚补偿协议就属无效的协议,没有意义的协议。离婚补偿不需要公证,公证只是对离婚补偿协议增加的一层保障。没有经过公证的离婚补偿协议也是有效的。离婚补偿协议在签订时需要注意的是约定清晰,违约责任清楚。最重要的就是违约责任必须写清楚,不履行约定必须给予赔偿,这样既可以督促对方及时履约,也可以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在离婚的时候,补偿与赔偿是不同的。其中,如果要求另一方作出赔偿的话,往往是给予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法定过错情形,那么在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才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至于离婚补偿,则并不要求一方具有过错情形。双方有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同时一方对家庭付出了较多义务的,那么在离婚的同时就可以提出要求。
离婚后可以作出补偿协议,只要双方对于补偿达成一致条件,双方签署就是有效的。但是离婚后作出的补偿,是属于对方作出的一种赠与行为。如果该补偿以及交付,那么赠与就完成,不可撤销;如果在补偿前,对方作出撤销的表示,那么赠与就撤销,对方可以不履行协议。
离婚协议中的经济补偿金在双方正式办理了离婚手续后才具备法律效力。如果对方到时候不履行支付补偿费,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起诉。 根据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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