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部分无效的婚姻是可以变为有效婚姻的,例如结婚时未达到结婚年龄((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达到结婚年龄后男女双方补办登记手续,这样...
无性婚姻不能申请婚姻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无性婚姻并不属于无效婚姻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可以在取得结婚登记后的任何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无效婚姻一直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部分无效的婚姻是可以变为有效婚姻的,例如结婚时未达到结婚年龄((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达到结婚年龄后男女双方补办登记手续,这样无效婚姻转化为有效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6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