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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分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所致的事故;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技术过失所致的事故。
1、“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 2、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 4、工伤保险作为社会福利,其保障内容比商业意外保险要丰富。除了在工作时的意外伤害,也包括职业病的报销、急性病猝死保险金、丧葬补助(工伤身故)。 5、工伤保险的给付是由社保局办理的(工伤保险基金),不是保险公司。 6、员工发生工伤后,并不是所有的费用全部由社保基金支付,比如治疗的药费,分甲类报销100%,乙类97%,丙类不予报销等,那肯定是要企业出了。还有治疗期间的工资,肯定要企业负担了。
主要有以下五种误解:1、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因为合同的性质往往决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比如把买卖合同误解为赠与合同,必然会改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从而违背当事人的初衷。因此,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应该是一个很大的误解。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在即时结算或不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中,对对方的误解一般不构成影响合同效力的重大误解,因为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会因具体当事人的不同而发生重大变化。但在基于当事人信用的合同中,在基于当事人特定技能的合同中,对当事人的误解显然是一个重大误解。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比如把冷冻机误解为冷藏机。由于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属于对合同标的本身的误解,因此会导致合同的目的失败,使误解者遭受重大损失,当属于重大误解时。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如果把假货当作真迹,把合金当作纯金购买,那就是一个很大的误区。但是对标的物的非主要功能或效用所产生的误解并不重要。5、误解标的物的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和履行期限。如对上述误解造成误解者重大损失,则归属于重大误解,如未造成误解者重大损失,则不属于重大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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