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法院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需要注意的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
离婚诉讼如何应对?如何应对离婚诉讼 一、决定进行离婚诉讼时,准备一份简明合格的起诉状 起诉状是进行离婚诉讼前必须要准备的重要文件。在准备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双方感情已经破裂,那么男方可以积极应诉。在责任方面,女方属于过错方。男方如果能搜集到相关证据,证明女方出轨的话,男方可以要求赔偿。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父母离婚后,子女通常会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由哪一方生活。在哺乳期的孩子和2岁以下的孩子通常是由女方抚养。如果母亲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如果女方出轨并起诉离婚,男方应该积极应诉。搜集相关证据,在法院进行审判时提交,以便在法院判决时为自己争取到最大的利益。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可以协商或者让法院判决。
陈女士: 我与李先生恋爱1年多了,准备结婚,但他还没有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事情是这样的,李先生的妻子出国有4年多了。在她出国后的第一年,曾给李先生寄来要求离婚的协议书,当时李先生不同意,事情就这样耽搁下来了。请问,李先生与其妻的婚姻还有效吗?如果我们要结婚的话,该怎么办? 答: 您所遇到的这类问题,现在已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现将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人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5.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关于离婚适用法律的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申请离婚,应按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由外国法院受理的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离婚案件,按外国的法律规定办理。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李先生必须先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然后才能与您结婚。操作办法有二:一是如果李先生与其妻子双方自愿离婚,李先生应当与妻子共同到李先生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二是李先生直接向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建议李先生最好选择起诉离婚,这样,即使被告无故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诉讼程序进入答辩阶段后,具体如下: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