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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合同其实是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 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还是要按照规定予以增减造价的。 如果没有设计变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总价结算,承包人未完成工程施工,其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经审查承包人已施工的工程质量合格的,可以采用“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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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合同就是按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它的特点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明确承包内容和计算包价,并一笔包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建设单位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承包单位一般不得要求变更包价。这种方式对建设单位比较简便,因此为一般建设单位所欢迎。对承包商来说,如果设计图纸和说明书相当详细,能据以比较精确地估算造价,签订合同时考虑得也比较周全,不致有太大的风险,也是一种比较简便的承包方式。如果图纸和说明书不够详细,未知数比较多,或者遇到材料突然涨价以及恶劣的气候等意外情况,承包单位须承担应变的风险;为此,往往加大不可预见费用,因而不利于降低造价,最终是对承包单位不利。这种承包方式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工程。
固定单价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的区别为:固定总价合同的合同总价是固定的,结算价等于所有变更或者签证价格与合同总价之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单价是固定的,合同产生变更时,单价做为定价参考,每次变更的价格计入合同总价,结算价等于工程实际发生量乘以单价与其它未计入工程量的签证费用之和。
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是指以图纸和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施工方要求和条件明确,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环境变化和工程量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在这种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所有工作量和价格的风险。固定总价合同是目前建筑市场上常见的施工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是工程造价易于结算,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单价合同是指根据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和技术资料的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际结算。一般来说,建设方给予暂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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