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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组员工不裁员的,不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可以继续履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我国法律规定,依照《企业破产法...
破产重组员工不裁员没有补偿。 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可以继续履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破产如果裁员的,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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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对外资企业同样适用,应有经济补偿
按照《企业破产法》公司破产后,先清偿完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后,对员工的工资以及抚恤费用等应排在第一顺位。但如果公司的财产清偿完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后无财产的,不足以支付的,员工则难以获得工资与抚恤费用。《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工厂破产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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