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未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实施应急预案管理、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二)未按照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动态管理、定期检查和采取防范措施的;(三)未按照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和组织开展训练的;(四)未按照规定确定应急避难场所并向社会公告的;(五)未按照规定建立物资储备的;(六)未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告的突发事件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或者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并与相邻地区开展区域合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08人已浏览
1,011人已浏览
1,146人已浏览
4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