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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关于公司法,可以不设股东会的解答 一般情况下不能不设股东会。 一、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有限责...
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外,所有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必须依法设立股东大会。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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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入股后可以退股吗?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法定人数的股东组成,每一个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负责的公司组织形式。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因此股东退股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但同时我国公司法又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退股再由其他股东购买,实际上是股东之间转让出资的行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由转让出资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让出资的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但股东之间转让出资无须经过股东会表决。转让出资的股东与受让出资的股东双方应签订转让出资的协议;其中对双方转让出资的数额、转让的程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进行约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双方,规范双方的行为。 股权转让注意事项 1、股权转让发生在该公司股东之间。 此时股权的转让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东可以自由决定转让给哪个股东,以及转让多少股权。 2、股东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此时股权的转让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要符合一定的程序要求。即要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将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三十日内答复,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如果过半数不同转让的,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股权;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此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只有在其他股东都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要转让股权的股东才能将该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 除以上两点之外,股东在转让股权时还要注意一点,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则以章程规定为准。
除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国有独资企业这几种类型的公司可以不设置股东会之外,其他的所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依法设立股东会。 根据《公司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公司法中规定的可以不设股东会的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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