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民法典关于离婚后财产处理的规定

2025-01-17
一、民法典关于离婚后财产处理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分为共同财产和非共同财产。其中,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夫妻在离婚时无法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此外,对于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也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有两种:实物分割和变价分割。实物分割是指在不影响共有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的情况下,对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变价分割则是指如果共有财产无法进行实物分割,即将该共有财产拍卖或者变卖后,在平均分割拍卖变卖所得后进行分割。 另外,折价赔偿是一种分割方式,主要存在于共有人无法分割的共有物或者分割将减损其价值的情况下。如果共有人中的一人愿意取得共有物,可以由该共有人取得共有物,并由该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作价赔偿。 总之,民法典为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如果您需要了解具体的分割方式或法律知识,可以咨询律师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