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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最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
债务人不承认借贷关系存在的,债权人如果没有借据,可以通过收集其他证据材料来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包括银行转账记录、债务人承认借款事实的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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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短期临时性借款且借款额度不是太大,在下个会计结账日前归还了的,出纳员可以灵活处理(一般情况下,很多人会这么处理),即收回现金,退回借条(严格的讲,应借条下账,以后在收回现金时,开具收款收据,冲抵借款),如果是跨月度借款,则必须把借条下账,收回借款时,再开收据冲回借款。如果借出去的现金,拿回来的是发票的话,严格的讲,也应先开收据冲回借款,再按照发票额度据实报销,多退小补。
欠钱不还没有借条也不承认: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根据法律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拿着借条和对方身份信息都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望采纳,感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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