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盗窃、抢劫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的情况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况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
2002年10月3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1条第21项规定: “盗窃武器装备罪是指军人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第438条第1款之规定,犯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刑法第438条第1款之规定,犯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刑法》第438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加重处罚事由犯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盗窃、抢夺重要或者多件武器装备的;盗窃、抢夺军用物资数额巨大的;战时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任务的;采取破坏性方法盗窃造成部队严重损失的,等等。 (二)特别加重处罚事由犯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特别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盗窃、抢夺案件重要武器装备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盗窃、抢夺军用物资罪数额特别巨大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的;采取破坏性方法盗窃造成部队特别严重损失的等。在我们国家,如果存在盗窃行为,那么是属于对于他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所进行的非法侵占,所以要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罚,同时盗窃的如果是军用物资,将是属于更为严重的一种情况,所以需要按照特殊的盗窃军用物资罪进行定罪。
根据第438条第1款之规定,犯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刑法第438条第1款之规定,犯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58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