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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可采取的措施: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由法律赋予其起诉离婚的权利,且家庭暴力情况属实,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经调解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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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性在谈恋爱的时候,就应当注意对方是否有暴力倾向; (二)女性在婚后学会教育对方; (三)女性在婚后磨合期中,要形成良好的夫妻关系; (四)女性应该注意提升自己的气质与品行; (五)女性应该可以容忍对方的一点小毛病; (六)女性不能总想掌管经济大权,而自己大手大脚; (七)遇事夫妻相互之间多商量; (八)女性在争吵时不能毫无顾忌的大骂,对方忌讳的要能管住自己的嘴。
1、遭受家庭暴力或虐待的妇女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调解。调解主要适用于比较轻微的家庭暴力,它的好处在于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根本转变加害方的错误思想,有利于维持家庭团结,维护加害方的自尊心理,从而尽早、有效遏制家庭暴力发展的苗头。 2、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有权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这种救济方式主要适用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 3、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妇女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4、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妇女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而对于暴力致受害妇女重伤、死亡的,受害妇女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对于受害妇女因受强制、被恐吓等原因不能告诉或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代为告诉。受害妇女还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要求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保护被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防止家庭暴力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反家庭暴力意识; 2、开展培训工作。妇联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3、健全心理咨询、家庭关系等指导工作; 4、组织调解工作。对于家庭纠纷,开展人民调解,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六条的规定,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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