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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是指房屋买卖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的,由违约一方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金,实际上是对房屋买卖中违...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不出售,当事人约定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的,应当赔偿;当事人不同意的,买卖双方可以协商继续履行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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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有一条专门条款:违约责任。内容如下: 1、凡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责任人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万元(这里的数据最高不超过交易价的20%,如果双方无异议,可以自由确定数值)。 2、违约责任人承担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甲方退还购房款,乙方退回房屋(如果乙方违约,甲方在退还购房款时直接扣除违约金)。注意: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后定金原则失效(定金原则:买受人违约定金不退,业主违约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原则适合在未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一旦签订正式合同,则履行违约条款。一般违约金的数额高于定金)。
1、如合同无违法情形,可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并要求赔偿因其迟延履行给你造成的损失。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108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第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如不想要房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中介费及房屋差价损失等。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第96条、第97条、第113条及第114条等相关规定。
1.违约金一般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实际损失,但一般不超过30%。 2.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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