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完全责任,对医疗事故需要承担100%的责任; 2、主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60%至90%的责任; 3、次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2...
一、行政责任医疗事故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为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是警告、罚款、违法收入、没收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1986年6月29日发布、1987年1月1日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就采用了当时最为普遍的称谓,将医疗侵权行为直接称之为医疗事故和医疗事故责任,此后在司法实践中普遍使用。十几年来对此几乎没有异议。 在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21日出台、2002年4月1日生效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对医疗侵权行为概念使用了一个新的称谓,即医疗侵权纠纷。这个概念究竟是医疗事故的替代概念,还是比医疗事故更为宽泛的概念,该司法解释没有说明。这种说法给司法实践带来很大影响。一般认为,医疗事故责任是医疗侵权纠纷,医疗过错责任纠纷也是医疗侵权纠纷。在2008年2月4日公布、2008年4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的规定》中,使用的是“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纠纷”,与以前的做法完全不同。
《医疗纠纷侵权责任法》的实施,明确了医疗侵权的基本类型、举证责任及赔偿标准,更好的保护了受害患者的合法权益,但《侵权责任法》并不是救世主能解决到全部的问题,司法实践中新的问题也在不断涌现,《侵权责任法》也将不断的得到补充和修订。 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分类及归责原则。 按照《侵权责任法》法律条文,可将医疗损害责任分成四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医疗管理过错,其对应《侵权责任法》第54条内容。在该种医疗纠纷侵权责任中,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因疏忽或者懈怠甚至是故意,不能履行管理规范或者管理职责,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所承担的责任,院方承担的是过错责任,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管理规范和管理职责为标准确定的医疗管理过错。
司法实践中,医疗过失行为参与度是确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要依据。一般而言,鉴定结论为医方负完全责任,法院会判决医方承担100的赔偿责任鉴定为主要责任,会判决医方承担70以上的赔偿鉴定为次要责任,会判决医方承担30以上的赔偿责任鉴定为轻微责任,会判决医方承担30以下的赔偿责任。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9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