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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广播电视监测网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省级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或监测台(站)、地市级广播电视监测站组成。其主要任务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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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办法,擅自设立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微波站、卫星地球站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投资总额1倍以上2倍以上下的罚款;或者由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微波站、卫星地球站、节目传送台(站)经批准使用后,应按照批准的技术参数和内容工作。需要变更的,应按本办法重新办理申报、审批、验收、发照等手续,原执照作废。
下列情况应当修改频率规划或技术规划:(一)欲设台的主要技术特性中任何一项不同于规划,可能导致规划中其他台的可用场强增加的;(二)已建台的主要技术特性中任何一项改变可能导致规划中其它台的可用场强增加的;(三)欲设台在规划中并不存在;(四)已建台内新增发射机在规划中并不存在;(五)从规划中取消一项频率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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