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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参保人可以通过几种方式对社保个人账户进行查询。具体查询方式如下: 方式一:拨打我国社会保险咨询电话12333,获得社保个人账户相关信...
1、参保单位使用网上社会保险服务系统前,必须先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注册,需携带相关资料到经办机构大厅开通社保网上经办业务,由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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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用人单位、职工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形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的规定,农民工享有城市职工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无论是外省的,还是本地的农民工,在浙江磐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均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分别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五)基本原则。——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体制性障碍,使他们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三、着力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九)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依法将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研究完善灵活就业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灵活就业农民工可以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努力实现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着力解决未参保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保障问题。推动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参加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平等享受待遇。对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侵害被派遣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的,依法追究连带责任。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进农民工等群体依法全面持续参加社会保险。整合各项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优化经办业务流程,增强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服务能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法制办、全国总工会负责)
农村低保申请如下: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原为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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