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历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职权,其他任何单...
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依据具体的案件可以作出以下的处理: 1、如果是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认为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是可以退侦的。 2、二次退侦,仍然证据不足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不予起诉的决定,并且应该释放犯罪嫌疑人。 3、《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1、没有证据是很难立案的。 2、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如下: (1)有犯罪事实 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 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93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2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