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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冻结、提取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写明银行或者信用社的名称、原告的存款种类、户名、账号和执行数额,并向银行或者信用社发出协...
依法应当执行A院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第二十八条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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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部109専案湖南岳陽市公安専案組冻结你的个人账户,因此,你可能涉嫌刑事案件或者你的账户来往资金涉及刑事案件。如涉民事纠纷,是由法院查封、冻结的。2、涉刑案件冻结时间一般期限为六个月,但可以不限次延长,每次6个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每次续冻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每次续冻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继续冻结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冻结手续。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第二十六条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资金,或者投资权益等其他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经作出原冻结决定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办理续冻手续。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对重大、复杂案件,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资金的期限可以为一年。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按照原批准权限和程序,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办理续冻手续。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是超过一年。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需要延工冻结期限的,应当经作出原冻结决定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办理续冻手续。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冻结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冻手续的,冻结自动解除。3、还要冻结多久,要看公安机关办案需要,只要期满未延期的自动解除。4、钱是否会被收缴、没收,要看法院判决,法院会明确判决,法院未判决,谁也无权收缴、没收。5、如你涉案,会通知你参加诉讼。6、因此,建议你积极与专案组联系,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如涉案积极参加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法院执行没有冻结工资一说,冻结一般指被执行人的帐户或存款,根据你提出的相关问题我们就法院强制执行措施作一些说明: 一、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不得冻结或划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社会保险基金。 二、有权扣押、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包括工资、股息、股利、租金收入、偶然所得等。(应做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2、依据《民诉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以上的规定,对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有权采取拘留措施,拒不履行一般应理解为有财产但不履行,如的确没有财产则不应采取该人身强制措施。
1、法院冻结女方的账户必须将财产保全的裁定送达给本人,否则属于违规冻结。 2、查封、冻结财产必须保障被保全人的基本生活需要。 3、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需要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可向法院提出异议。 4、房屋是你的唯一住宅的,法院必须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条件,只能查封房屋,不能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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