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未婚生子男方有探视权,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未婚男女分手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
1、未婚生子男方有探视权,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未婚男女分手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未婚生子男方有探视权,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未婚男女分手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婚子女,男方作为生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有权探视未婚子女。 探视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当间接扶养方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协助。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视的义务,或者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视权,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探视权。人民法院可以对有义务协助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对拒绝执行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
1、未婚生子男方有探视权,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未婚男女分手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553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