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依据,法律对其制定、内容、形式等都有明确要求,公司可以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我国公司法规定适用特别决议的事项有: 1、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但在股份有限公司里不作为特别事项); 2、公司分立、合并或变更公司形式(如非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普通决议与特别决议根据决议事项及通过的法定标准不同,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1)普通决议股东会在决议公司的普通事项时,获得简单多数赞成即可通过的决议,为普通决议。所谓“简单多数”,在有限责任公司,是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代表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除法律或公司章程明确规定应以特别决议决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多属普通决议。 (2)特别决议股东会在决议公司的特别事项时,获得绝对多数赞成方可通过的决议,为特别决议。何为“绝对多数”,根据我国《公司法》第43条和第103条第2款之规定,是指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法定的必须特别决议的事项,根据《公司法》第43条和第103条第2款规定,包括: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公司法》关于特别决议适用范围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公司章程不得缩减。
下列事项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1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4.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人已浏览
1,884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