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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清算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清算组应在15天内...
企业解散清算程序: 1. 成立清算组。 2. 展开清算工作。 3.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 制定清算方案。 若企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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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病假是有明确规定。如果职工实际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下,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在五年以下,那么病假为三个月。如果实际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上,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在五年以下,那么病假为六个月。如果职工在医疗期内需要停止工作,那么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可以获得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其中,实际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下,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在五年以下的职工,可以获得三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上,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在五年以下的职工,可以获得六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上的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可以获得九个月的医疗期;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可以获得十二个月的医疗期;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可以获得十八个月的医疗期;二十年以上的可以获得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公司解散的概念 所谓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因发生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而停止营业活动,开始处理未了结的事务,并逐步终止其法人资格的行为。它具有以下特征: (1)公司解散的目的和结果是消灭公司法人人格; (2)公司解散后后,公司并未立即终止,其法人资格仍然存在,一直到公司清算完毕并注销后才消灭其主体资格; (3)公司解散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但公司因合并、分立而解散时,不必清算。 二、公司解散的法律后果 公司进入解散程序后,即出现以下法律后果: 1.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 《公司法》第183条对此作了规定:“公司因本法第180条的(1)项、第(2)项、第(4)项、第(5)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公司执行机关易位 公司解散时,由清算人代替董事会执行公司的清算事务,并成为代表公司的机关。我国《公司法》第184条对此作了规定。 3.限制权利能力,停止营业活动 《公司法》第186条第3款对此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按照《公司法》规定,只有债权人才能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股东则没有这一权利。股东如果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行使公司解散请求权,公司召开股东会对解散事宜进行表决,解散议案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那么,公司解散的清算是由公司自行组织清算组来完成。股东如果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公司解散请求权,就给受诉法院设置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难题。公司被判决解散后必须及时进入清算程序,清理债权债务,实现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否则,股东的公司解散请求权就如同空中楼阁;如不及时清算,公司因为被解散而无法继续经营,债权人的利益也会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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