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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可以续包土地。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
不能。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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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 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专户口不在该村的子女,是不能续包的);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 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专户口不在该村的子女,是不能续包的);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在当事人符合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在本次承包期限内,可以申请办理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手续; 2、在当事人符合本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原承包地应交回发包方,不能再办理该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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