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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2周岁以上的话,要根据双方具体条件综合考虑,10周岁以上可征求孩子的意见。...
1、夫妻双方未能协议离婚,对子女抚养达成一致的,在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下,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定,一般给女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 2、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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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抚养权怎么判1、子女不足两周岁离婚时子女不足两周岁的,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离婚时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都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1)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2)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3)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4)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3、子女在十周岁以上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1、按问题所述情况,他们若涉及离婚,确实仅涉及到两套房产问题,其它房产没有关系,不需要进行分割。 2、至于房产情况,2005年动迁分得的房产,若你父亲也属于被安置人,则也可以要求分割。 关于2006年动迁分配的一套登记三个人名字的房子,这个因为已经进行登记你继母的名字,则你继母有相应的份额,涉及分割问题。如果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话,那需要结合具体动迁安置情况进行份额确定。
子女抚养权怎么判?1、子女不足两周岁离婚时子女不足两周岁的,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离婚时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都争取子女抚养权的,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1)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2)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3)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4)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3、子女在十周岁以上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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