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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的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
1、征地信息通知:在批准征地前,市、县土地管理部门需制作《征地告知书》,明确拟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以便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知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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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首先要符合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特别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造应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被征收人可以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住房征收部门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征收补偿方案,发表,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天。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做出房屋征收决定之前,征收补偿费用必须全额到达,由专家保管,由专家专用。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及时公告。公告应注明征地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房屋被依法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带购房合同房产证和双方的身份证,到房管局(或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办理过户手续,那里提供社会化服务,流程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提示,十分方便.房产证被大厅收去以后付房款.然后缴纳契税(一般是房价的1.5%)和印花税(0.05%).领取房产证以后办理土地证.如果土地是划拨的,还要缴纳土地转让金(当地政府确定的地价的3%),若土地是转让的,就不须缴纳.此外都是零星费用.应交土地证过户费用为:契税1.5%,印花税千分之五,如果是从中介买房,需付给中介代理费2.5%,另外如果需要贷款,还要支付银行的贷款费用,包括律师费评估费等。收费标准为20万以下(含20万)2800块钱,20万以上每多一万多加五十块钱。还有一个契税票5块钱。
征地手续的办理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 发布征地公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负责。 2. 征求村民意见,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乡镇政府负责。 3. 进行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负责。 4. 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负责。 5. 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 6. 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负责。 7. 上报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负责。 8. 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人民政府报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9. 进行土地补偿登记,由相关部门负责。 10. 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由相关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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