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 2、对格式条...
《合同法》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 2、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 第一,提供格式合同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 第二,免除提供格式合同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合同无效; 第三,对格式合同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一方的解释。
一是按照公平原则确定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二是以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条款; 第三,根据对方的要求,说明条款,说明要符合普通人能理解的程序。
格式条款具有以下特征: 1、首先,格式条款由合同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 2、格式条款是由合同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的。 3、传统合同的订立一般均依要约和承诺完成,但在这种订约方式中,合同条款不再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法关于免责条款的规定,而是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 4、但这并不仅仅指由合同当事人一方事先拟定合同条款的情形,也包括格式条款由第三方拟定的情形。 不过,无论何人拟定,这些条款都是当事人一方所提供的业己拟就的草稿,它并非与合同对方当事人磋商的结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2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