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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因此,“股权是一种综合性的权利”①。一方面,股权具有财产...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查阅和复制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等信息;2、表决权,股东按出资比例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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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无论大小,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股权受法律保护,只能通过法定程序转让,公司无权剥夺任何股东的股权! 2、股东作为员工,是股东个人的另一种身份,作为员工受公司制度约束,也可能因违法被公司辞退,但其另一个股东身份仍受法律保护,公司无法剥夺! 3、现在用人单位辞退后,其公司小股东身份不变,作为股东可以行使股东的所有权利与义务,有自由转让股权的自由,也有不转让的自由,仍可享受公司分红和参与公司管理的权限。
国有股股东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3、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4、委派股东代表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5、享有公司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6、依法持有公司股票,享有与其他股东同等权利等。
控股股东可以对公司运营产生重大影响,根据《上市公司管理标准》的规定,控股股东的权利主要是(1)控股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改革重组时,应确保分离社会功能,剥离非经营资产,非经营机构和福利机构和设施不得进入股份有限公司。(2)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股东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其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益,控股股东不得损害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利益。(3)控股股东提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监事候选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4)控股股东不得跨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任免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5)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决策应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作出。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6)控股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应执行人员和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分开,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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