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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按以下程序进行分立:1、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2、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公司分立方案;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4、通知债权...
首先,需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其中国有独资公司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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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分立的流程: 1、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 2、股东会表决通过公司公司分立方案; 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通知债权人,并于在报纸上公告; 5、到公司登记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一般情况下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是这主要是指投资“设立”,公司分立是办变更登记,是属于“变更”中产生的所以不在此禁止范围,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能够进行分立的。而且分立的情况一般有两种,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派生分立是指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出去另设一个或若干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另设的新公司应办理开业登记,存续的原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分立后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相关证件,方可申请。新设分立是指公司将全部资产分别划归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原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并提交相关证件,方可申请。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互相转让股权,只需要双方达成合意即可。不需要经过任何其余股东的同意。双方应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后应当及时进行变更登记。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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