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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前夫想要每月支付抚养费给他们的孩子,这样的行为是否会影响抚养关系?

2025-01-08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抚养费用由其生父母共同承担。在一方再婚且未与对方培养起亲子关系的情况下,其配偶先前生育的子女并无义务支付抚养费用。 若因日常生活所需而自愿提供此部分费用,则并不构成法定的抚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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