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被判处剥夺自由的刑罚而有某种法定情况的罪犯暂不关押而委托一定机关监管。在我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罪犯: (1)有...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外执行一般规定五年以内。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 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继续收监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
《意见》要求,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这三类罪犯判死缓后,经过几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比原来延长5年。这意味着这三类罪犯判死缓减刑后的最低刑期将不少于22年。(2014,2,24“新京报网”《中央政法委:职务犯罪判死缓减刑后最少服刑22年》)
犯罪分子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出具证明文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犯罪分子所在单位可以提供是否有伪病、伪病诈病、自杀、自残蹬等供医生参考。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书面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执行地县级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犯罪分子出监前,监狱应填写《犯罪分子出监后登记表》,并与批准监外执行决定一起送交执行地县级公安机关。原关押监狱应及时将罪犯的监督改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0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