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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只说了结果而没有说经过,原则上左转车全责。原因是:前面违反转弯让直行规定就不用说了,最终撞路边车是左转车失控造成,这正是违法行驶造成后...
在十字路口直行时产生碰撞事故的分类标准如下所述:首先,若两辆汽车的驾驶者均有违规操作,那么他们将共同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即由两位车主分别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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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交通事故的转弯处理方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必须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所产生的影响,结合当事人过失的严重程度,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明确认定。具体而言, (一)如果事故是由于单一方当事人的疏忽或违规操作而引发的,那么相应的责任人将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二)然而,如果事故是由双方或多方主体的过失共同导致的,则需要根据他们各自行为对事故发生的影响力和过失的严重性,进一步区分为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并承担相应的比例责任。例如,如果双方都有较大的过失且对事故发生具有显著的推动力,那么两人都将被认定为主要责任;另外一个情况就是,假设双方过失相当轻微,那么可以判定两人为同等责任。 (三)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里的“各方”并不包括引发此次事故的所有参与者,而是指在事故中没有任何责任的各方。也就是说,如果各方都没有任何明显的过失或者违规行为,则应该判断这是一起复杂、矛盾的交通事故,即我们通常所称的“意外事故”。在这种情况下,各方无需承担责任。当然,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如一方当事人蓄意制造了这场交通事故,那么其他所有人都无需为此负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你并没有讲清楚对方是与你一样左转弯,还是在直行。就你两点所讲的情况看,你刚开出去三、四米,那么对方直行的可能性非常大。如果是对方直行,那么他是在他所在车道红灯亮起后(你方绿灯)时通过,还是在绿灯快要结束,尚未结束时通过,交警对事故认定的结果可能截然不同。你承担的责任要以最后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来决定。去年处理过几乎与你所述的案件一样的一起案件,事发地点在建国路与交通路交叉口,交警部门最后认定出租司机主要责任。如果是主要责任,你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1、责任自负。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评估当事人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影响及过错程度,进而确定当事人责任。 3、若交警勘察现场并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后,将依法确定责任,签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满意的可自收到之日起三天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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