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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果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
1. 对于未提交充分工伤认定资料,或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有权不受理。 2. 对于超过申请时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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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时效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未中标人可以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未中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按照相关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时,您可以直接起诉吗?答案是否定的。正确的做法是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以确保鉴定工作的公正合理。具体来说,如果您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您可以申请省级劳动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此外,《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该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如果您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前置程序。只有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时,您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此时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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