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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信用卡是会上征信的。只要是持卡人使用信用卡发生,银行都会将记录上传到人行征信中心。不过只要及时偿还欠款,情况不是特别严重的,一般是不会...
信用卡逾期可以跟银行协商: 1、首先持卡人可以查询自己的欠款金额以及要交的利息以及滞纳金,然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前做好预算,看看自己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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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贷款如果出现多次逾期或者长期逾期的话,是有可能被银行将对应记录上传至人行征信系统,留下不良征信记录。 存在这种不良征信记录,今后是很难办理贷款、融资之类业务的,严重的话甚至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影响本人和近亲属的正常生活,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 要想避免以上不利结果,最好是在逾期后及时还款或者联系债权人进行处理,详情可向我咨询。
这种情况不算信用卡诈骗。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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