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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全面放开二孩及我省产假延长等原因,生育保险基金已超支,生育津贴未能及时拨付。为尽快拨付生育津贴,我们已经向市政府报告,并拟采取提高缴费比例...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预付部分,或者借支生活费,待生育津贴到位进行结算。 国务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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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将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按0.8%标准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按0.4%标准缴费的机关、事业组织的女职工生育津贴仍按原工资支付渠道解决,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同时,所有参保的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医疗费(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分娩并发症医疗费)将由生育保险基金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最高可达到3000元。
1、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2、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1、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2、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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