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由电力监管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二)项...
在已划定的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法种植的或者自然生长的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电力设施产权人应当告知高杆植物产权人或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供电企业和用电人根据用电需求、电网发展专项规划和供电网络布局,协商确定电源接入点。电源接入点是供用电双方的产权分界点。供用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及安全责任范围按照产权归属确定。供用电双方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收购废旧电力设施及器材的经营者应当建立收购台账,登记出售人的单位名称、住所或者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住址、废旧电力设施及器材的来源、规格、数量和去向等。登记资料应当保存二年。发现出售的废旧电力设施及器材有赃物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供电企业应当制定能源效率评价和电力负荷控制管理措施;推广和采用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优化供电方式。鼓励用电人使用节能的用电设备和电器,合理用电、节约用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1人已浏览
1,214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4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