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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被告不到庭,法院可...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被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法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法庭,可缺席判决。第一,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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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院的判决书是否生效并不以法院判决后不收判决书为标准,你拒收后法院可以采取留置、邮寄以及在宣判笔录上记明等多种方法送达。采取不签收判决书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拒收后会因超过上诉的时间而失去上诉的机会。望速与审理案件的法官联系,你对判决不服,如在上诉时效内,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过了上诉期,判决书已生效,只能通过申诉来解决,在法院改判前要按判决执行。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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