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监狱、看守所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 2、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原判人民法院和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应当上网公开。
办理监外执行需要的时间不固定,看审批单位的工作效率,法律上没有时间限制的。 监外执行一般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 所以,监外执行需要多部门的配合工作,批准时间不固定。
哺乳期期限具体规定,从刑事诉讼法中不能直接找出。但是在我国其他法律法规中,不难找到哺乳期的明确规定。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都明确指出,妇女的哺乳期一般为一年。原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也明确“凡哺乳(包括人工喂养)一周岁以内婴儿的女职工都应按本规定执行。企、事业单位有条件的,也可适当延长哺乳期”,“女职工哺乳婴儿满周岁后,一般不再延长哺乳期。如果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时正值夏季,也可延长1至2个月。”从这些规定中我们能够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国家对哺乳期的规定一般为一年,如果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40人已浏览
700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2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