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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经下列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由当事人携带本人的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
如果符合办理居住证的条件的,临时身份证也可以办理居住证。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积极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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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 1、江苏省已经实行了省内身份证异地补领、换领,当事人的身份证损坏(芯片不能读取的)的; 2、可以在南京的受理点,凭本人的户口本或者居住证及原来的身份证换领居民身份证(不是加磁); 3、当事人可以带上上述资料,具体咨询居住地的受理点的工作人员,根据对方的提示办理相关的手续即可。《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1,2015年7月1日,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 2,2016年7月1日,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 3,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1.公民可以申请异地办理挂失和补办身份证手续。离开户籍地的当事人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外地人在南京办理身份证所需材料:1、申请人持有居住证的:换领:申请人交验居住证和身份证;补领:申请人交验居住证。2、申请人未持有居住证的:换领:申请人交验身份证,并同时需交验下列在宁证明材料之一:(1)在公安机关登记的居住信息;(2)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3)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学生证(经教育部门注册)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4)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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