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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用于拘留涉嫌刑事犯罪的嫌疑人,因为公安机关还没有查清楚,又怕人跑,所以必须先关进拘留所,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隐匿、自杀等。如果犯罪嫌...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刑为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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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进了监狱五天后,家人、亲友和监护人可以申请探视,其他人员探视需经狱政科对申请来访者进行身份验证,并征得当事人同意之后方可探视。根据《监狱法》第40条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
现行法律对申请假释的时间没有具体规定,只要监狱里的犯人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办假释。但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的,由监狱根据考核结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假释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 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裁定; (二)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四)对被判处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执行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30天内看守所会不会送凶手去坐牢,这30天是上诉时间。如果在此期间上诉,将在第二次听证会上作出判决。如果没有上诉,30天后,拘留所根据服刑年龄和年限分配监狱。比如判刑1年的 在看守所已经有半年了,只剩下半年时间服刑,看守所会选择留所服刑。无论判决多少年,服刑时间都需要1年以上的人,未满18岁至少分配到管理所服刑,未满18岁的人分配到成年人监狱服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死缓、徒刑、拘役的执行】: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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