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
如果作为案件申诉对象的自然人已经死去或被宣告死亡,申诉申请人有权提出申请,要求将该死者的遗嘱管理人员、继承者、被法定赠与的人或者由于死者或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执行局无法找到被执行人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迫使被执行人履行其法律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当一方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或者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于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也必须履行。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1】法院执行庭法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2】法院执行庭法官有权向银行等单位查询被执行人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3】法院执行庭法官有权扣留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是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必需费用。【4】法院执行庭法官有权力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被执行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5】法院执行庭法官对于不执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院可以签发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发布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6】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7】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8】上述说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章《执行措施》。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人已浏览
35人已浏览
54人已浏览
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