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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盈余公积的用途: 1.弥补公司亏损;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3.转增公司资本(转增时所留存的该科目余额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形成的、存留于企业内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积累。盈余公积是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公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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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法定盈余公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中,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照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提取的累积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以不再提取。
盈余是指公司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又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两种。《》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按公司税后利润(减弥补亏损)的10%提取,当盈余公积金累计已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依照的规定或会的决议提取和使用。
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国家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它的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但企业用盈余公积金转增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非公司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可超过净利润的10%。法定盈余公积的主要用途为:一是弥补亏损;二是增加资本(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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