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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二审判决结果

2024-11-14
在处理民事案件时,如果您对法院所做出的二审判决持不同意见,您可考虑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寻求救济:首先,您可以向上一级法院递交再审申请。当诉讼当事人对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裁定产生质疑并认为存在错误时,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同时,这并不影响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您还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各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以及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如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条所规定的情况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均应依法提出抗诉。 最后,如果您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仍心存疑虑,也可以向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和申诉。 需要注意的是,在刑事案件中,您仅能通过申诉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具体来说,您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二审法院以及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零八条 检察院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零八条 检察院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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