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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强险和商业三者的区别 1、法律地位 交强险属于强制保险,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必须投保,新车挂牌、旧车年审必须提供交强险保险单。 商业三者险...
我找到的关于汽车商业险和交强险的区别是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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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制性与非强制性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为国家规定的强制性保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也就是说车主只要购车,就需要每年对其进行投保。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而商业险不具有强制性,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订立保险合同。故车主也可以只投保交强险,当然,这样做由于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都比较有限,风险较大。 2、保障范围的宽与窄 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广,商业险的保障范围相对狭窄。发生保险事故时,交强险不仅承担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且还要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其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而商业险在被保险人无责任或者无过错的情况下,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商业险条款的“责任免除”项下还列明了许多保险人不承担赔偿的情形。 3、是否有费率优惠 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如普通私家车一年的基础保费为950元,任何保险公司不得擅自提供优惠。而商业险各家保险公司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自行决定优惠的幅度。 交强险的赔偿标准是结合给被撞者造成的实际损失赔付的,并非只要发生了交通事故交强险就直接赔付12.2万元人民币的。而交强险的所有的理赔事宜,跟撞到电瓶车,自行车,大货车等这些根本没有任何的关系。这里也没有办法确定电瓶车的责任,给电瓶车的驾驶员造成的实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无法预估。
一、什么是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分为两类:商业保险性质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在《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前,我国只有商业保险性质的商业三者险。《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对交通事故中受损害的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法律的规定,确立了我国的交强险制度。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他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在交强险中,保险公司对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不需考虑车辆驾驶人员是否为被保险人,不需考虑机动车方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或有无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的情形,即使机动车方在事故中没有任何责任,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也须无条件地承担赔偿责任。在交强险中,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只有一个,即保险公司所承保的机动车与事故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二、交强险与机动车商业三者险的区别是什么商业三者险,是一种商业保险中的责任保险。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在商业性质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中.保险公司应否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的范围及大小,取决于被保险人对受害第三人应承担的责任.保险公司所承担的责任,绝不可能超过被保险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因此,商业三者险中,机动车责任保险事故的构成要件是: (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 (2)被保险人因为被保险机动车意外事故的发生依法应对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 (3)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者负有的赔偿责任属于责任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
交强险是法定的机动车保险,它是国家为了保障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得利益,以维护国家稳定,社会和谐的一种强制性的措施。而商业保险则是完全市场化的,完全尊重被保险人的意愿,自愿投保。根据《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被保险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人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肇事,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情形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的医疗费用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的损失和费用,保险金不负责垫付和赔偿。饮酒驾驶未达到醉酒状态,属于交强险保险责任;醉酒驾驶,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追偿垫付的抢救费用,不赔偿财产费用,但对于死亡伤残费用,可以通过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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