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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受伤如认定为因工受伤,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标准发放。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
1.单位不缴纳工伤保险的做法是违法的,但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无法认定工伤,进而也就无法通过向单位索要赔偿。 2.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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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承担全部责任的算工伤,工伤保险可以赔付。至于是选择肇事方赔偿还是选择工伤保险赔偿,由当事人确定。从理论上说,如果你选择工伤保险赔付,如果是对方的责任,其追索权归保险公司。也就是说,你不应当得双倍赔偿(有的地方工伤保险赔付管理不严,有双赔付的情况)。1、对方不赔,工伤保险应当赔偿; 2、不会扣工资,但从理论上,可以扣除你的医疗费(对方已赔付)。应当报工伤,但你不应当获得双倍赔偿; 3、你可以选择工伤保险赔付,也可以选择肇事者赔付。如果你选择工伤保险赔付,应将追偿权转移给工伤保险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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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意外可认定工伤需要具备三个条件:1、是在上下班的合理时间、合理路线;2、本人承担费主要责任;3、有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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